| 索引号 | 620722053/2026-0003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09:5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甘财税〔2026〕3号),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了获得2026年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现予以公布。
认定民乐县南古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民乐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乐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民乐县三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民乐县乐民新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取得2026年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已认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在享受优惠年度内存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