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 民乐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呈送2023年生活饮用水4月份监测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民乐县卫健局 2023-04-20 17:21:20

为及时掌握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科学实施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推进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建设,做好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50年)的通知》(张政发〔2016〕26号)要求,我中心开展了2023年4月份末梢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对象

末梢水监测点:邓全铭生活用品、贴心便民超市、鲜百园果蔬店、恒源名酒、兰州陈记牛肉面 、五馅包早餐店、福万家超市、天盛精品牛羊肉、样样鲜早餐店、众康医药超市共计10个。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4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5项(pH、铁、锰、耗氧量、氨氮);微生物指标2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指标1项(二氧化氯),共计12项指标。

三、检验依据

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运行体系》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运送及实验室检测。

四、生活饮用水合格判定标准

1.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

2.生活饮用水监测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指标及限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五、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评价

2月共采集末梢水10份,疾控中心实验室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耗氧量、氨氮、二氧化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共12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此次检测的10份水样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六、意见建议

1.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落实水源地保护制度和相关规定,政府市政、建设、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规划好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隔离、防渗漏、净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2.制定饮用水应急预案,加强水污染应急处置和演练,开展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好公众的饮水安全。

3.加大污水处理厂投入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技术。


附件:民乐县2023年4月份自来水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上报表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民乐县信息服务中心 陇ICP备05003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