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3/2025-0019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8 15:29:36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属于落后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的规定,甘肃民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联支行等26家单位采用的28台燃煤锅炉不符合上述规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注销上述26家单位(名单见附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并予以公告。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