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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强化冬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住建局 2020-11-05 10:13:11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砼企业:

目前,我县建筑工程即将进入冬季停工阶段,为预防冬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提升停工期间安全文明管控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县冬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冬季建筑工程质量管控

1.全面落实冬季停工措施。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天气信息,2020年10月30日起,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3℃,实测地表平均气温低于5℃,我县全面进入冬季停止施工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确需进行冬季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精心编制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报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严格控制冬季施工质量。确需在冬季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环节质量控制,尤其是在深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填充墙砌筑、钢结构安装、外墙节能装饰作业等施工重要环节要采取有效保温补强措施,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核对设计文件要求,对不能适应冬季施工的工序,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否则一律不准施工。冬季施工过程记录除应按常规要求外,还应记录室外温度、砌筑用砂浆使用及混凝土入模温度、外加剂计量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

3.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和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控,在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的相关要求。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禁止向冬季停工期间未取得冬季施工审批许可的建设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

二、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污染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1号)精神,各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对冬季停工的建设项目要确保工地现场裸露地面、建筑散料和堆放的土方全部覆盖、块状物料要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运,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确保骨料堆放区全部封闭储存管理。对进行冬季施工的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做到“6个百分之百、4个一律”严标准落实管控措施。我局将派专人持续推进施工扬尘污染整治,防止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出现反弹现象,对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冬季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的企业要严格依据市政府《关于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告》(张政发〔2016〕145号)及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力量成立停工安全检查小组,对企业所有停工项目逐个进行不留死角的检查。重点对冬季停工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项目深基坑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防毒、防火、防盗、现场环境卫生、应急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保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的要逐项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上报《建设工程冬季停工检查登记表》。

2.各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认真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现场监理人员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相关要求对冬季停工项目进行施工安全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检查中的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施工环境卫生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施工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停工检查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并上报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冬季停工项目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本项目进行冬季停工前安全检查,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地面或土方覆盖、建筑材料有序堆放、建筑垃圾清理等施工扬尘污染和现场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环境卫生问题详细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结束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确认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标后,由施工单位向县建筑管理站递交冬季停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停工。停工期间,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地封闭式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做好工地现场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工作,以确保停工期间工地环境干净整洁,安全管理有序。

4.对冬季施工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的频次,及时消除各类施工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工程现场防火、防毒、防盗及施工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防止在施工外脚手架搭设、吊篮安装使用、模板安装拆除、外墙装饰等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冬季停工期间,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尽快核算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严禁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绝不允许因拖欠工资发生农民工滞留和上访事件,确保农民工按期返乡。我局将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不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企业,在施工许可、资质审核及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并将违法行为进行公布,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

各施工单位在11月7日前分别将冬季停工前检查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建筑工程冬季停工检查登记表及建筑工程冬季停工值班安排表上报县建筑管理站。县建筑管理站将根据企业项目检查情况安排专项督查,对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肃处理。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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