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61/2020-0148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健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2-17 17:36:06 | 是否有效 | 是 |
一、全院医务人员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社会和病人监督。
二、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各科室设立意见薄,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定期向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反馈情况给予当事人奖励和处罚。
四、门诊大厅设立显示屏,公开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设立咨询服务台,负责解答处理患者及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监督检查各窗口工作情况,协调有关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解。
五、聘请社会监督员和建立医院与医疗联系单位的联系制度,及时征求意见。
六、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社区服务单位代表和社会性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医院建设和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对医院在医疗服务和医风医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