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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25/2021-0005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2-22 09:15:03 是否有效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事关教育教学,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全社会普遍关注。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

二、制定管理办法。各中小学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将手机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各中小学要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手机管理工作,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局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民乐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