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1-0005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09:15:0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事关教育教学,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全社会普遍关注。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
二、制定管理办法。各中小学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将手机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各中小学要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手机管理工作,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局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民乐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