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1-0010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18:39:16 | 是否有效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安全文明、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手机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配带手机,确实方便了与家长、同学的沟通和联系,但它在带来丰富的资讯与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同学们带来许多危害:
1.频繁使用手机,损害身心健康;
2.破坏校规校纪,影响教学秩序;
3.炫耀攀比盛行,助长不良风气;
4.不良信息泛滥,不利学生成长;
5.亲情逐渐疏远,家庭教育缺失;
6.配带使用手机,形成安全隐患;
7.手机消费支出,加重家庭负担。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净化学生学习环境,切实为孩子搭建健康文明的成长平台,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请您配合学校做好如下工作:
1.积极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和严格管理工作,教育孩子不沉迷于手机。
2.妥善管控好家里的手机,若非必要不得给孩子配备手机,已经配备的要予以收回,由家长妥善保管。如果需要跟孩子联系,您可以通过班主任与您的孩子进行联系。
3.教育引导孩子节假日在家不玩网络游戏、不浏览不良网站、不观看或发布不良信息。
4.做好监护管理,让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孩子自我管理能力。
5.如您的孩子上学期间确需配带手机,请按照“家长同意、书面申请、有限带入”原则,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尊敬的家长,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我们真诚的希望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让孩子告别手机,健康成长,快乐生活!
谢谢您的配合!
民乐县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