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1-0011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18:41:19 | 是否有效 |
各学区,县直教育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各校在开学报到后,立即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详细统计开学学生报到情况,将实际报到人数与学籍系统人数全面进行比对,确保在籍学生全部返校报到。对未能按时报到的学生,立即开展家访或电话访问,准确掌握未报到原因,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确保学生全部按时报到复学。对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生,要紧盯复学时间,及时通知家长办理复学手续,避免因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导致学生辍学。
二、加强学校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和完善控辍保学相关管理制度,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大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学困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切实消除辍学风险,不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三、切实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责任处室、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全员参与,共同做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民乐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问责处理办法》靠实责任,明确职责,对出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民乐县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