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2-002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01 17: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张教基发〔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就便原则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相对就近就便、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幼儿。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收所有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小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七年级招生对象:2022年本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城区有固定房产的民乐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和学籍在民乐的外县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现居住地划分到城区四所初中,具体为:
民乐二中:
招收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学生。
民乐三中:
招收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南片区,解放路以东、南华路以南片区和县府街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学生。
民乐四中:
招收惠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南华路以北、解放路以东片区,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县府街以北片区(含水务局家属区、盛世丽景小区)和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片区学生。
思源学校初中部:
招收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学生。
2.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按划分区域录入四所初中,具体为:
民乐二中:
招收户籍在顺化镇、丰乐镇、南古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三中:
招收户籍在民联镇、南丰镇、三堡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四中:
招收户籍在六坝镇、新天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思源学校初中部:
招收思源学校小学部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洪水镇、永固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县直小学招生办法
除执行原有招生政策外,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洪水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西、水井巷以东、南华路以北、东西大街以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西、水井巷以东、南华路以北、东西大街以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金山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临松路以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在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临松路以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思源学校小学部:
第一批次:招收福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锦绣家园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在福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锦绣家园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文化产业园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在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洪水小学东浦校区:
第一批次:招收城关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北片区,南大街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南片区和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在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北片区,南大街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南片区和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洪水学区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学区布局结构调整和儿童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乐民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东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东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民族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益民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在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新丰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新丰村和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上柴村、下柴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东西大街以南、水井巷以西片区,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号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在东西大街以南、水井巷以西片区,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号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八一小学:
第一批次:招收八一村和吴庄、刘山、单庄、马庄、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和聚业苑7号)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和聚业苑7号)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儿童。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学校对报名儿童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办法
1.县直幼儿园招生办法
除执行原有招生政策外,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第一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益民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南大街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在益民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南大街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城关分园:
第一批次:招收城关村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南大街以东、文昌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和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在南大街以东、文昌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和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东、福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惠民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东、福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惠民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益康园分园: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西、乐民路以南、福民路以北片区和杏林庭院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西、乐民路以南、福民路以北片区和杏林庭院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文化产业园分园: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和解放路以东、乐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福民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和解放路以东、乐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福民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
第三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片区和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片区和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
2.洪水学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办法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学区布局结构调整和幼儿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北城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同乐路以东、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在同乐路以东、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片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民族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益民村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文昌路以南、南大街以西、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不含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在文昌路以南、南大街以西、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不含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新丰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新丰村和红光村、石沟村、南湾村、老号村、黄青村、新墩村、上柴村、下柴村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东西大街以南、益民路以西片区,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聚业苑7号片区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在东西大街以南、益民路以西片区,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聚业苑7号片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八一幼儿园:
第一批次:招收八一村和吴庄村、刘山村、单庄村、马庄村、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聚业苑7号)有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在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聚业苑7号)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如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顺序:本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第二顺序:外县购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有固定房产。
第三顺序:外县租房幼儿。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外县户籍,在招生片区租房居住。
招生办法: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将按照 “相对就近且有园位”的原则调配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3.各住宅小区已配建幼儿园的或相邻住宅小区联合配建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可选择到配建幼儿园就近入园。
(四)生态工业园区学校招生办法
初中部:招收生态工业园区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秋学期搬迁入住生态工业园区的适龄儿童。
小学部:招收生态工业园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秋学期搬迁入住生态工业园区的适龄儿童。
幼儿园:招收搬迁入住生态工业园区的适龄幼儿。
(五)农村小学、幼儿园根据学区确定的服务片区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幼儿。
(六)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招生计划,招收在城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锦绣家园幼儿园优先招收锦绣家园小区适龄幼儿。
四、有关要求
1.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积极落实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2.保障留守儿童全部入学(园),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园)请求,确因民族等特殊原因有入学(园)困难的,由教育局予以协调解决。
3.洪水学区除城区四校外的其他小学四年级升入五年级的学生全部录入思源学校五年级。综合城镇化建设布局规划和学区布局结构调整等因素,洪水镇苏庄村适龄儿童招入思源学校小学部就读,适龄幼儿在居住片区就近入园。
4.凡2022年秋学期申请转入城区小学就读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由洪水小学东浦校区、文化产业园小学和思源学校小学部视班额情况予以接纳。
5.中小学同城不得转学。
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一)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
民乐一中:严格依据张掖市教育局下达的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任何个人或学校都无权为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职教中心:由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优先招收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也可跨区域招收省内有到县职教中心就学意向的县域外初中毕业生。
(二)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见附件)
六、招生报名时间
按照张掖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通知精神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儿童(幼儿)其他法定监护人主要指儿童(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
2.各中小学新生须持毕业证书和户口本进行报名,各幼儿园新生须持户口本和健康体检单进行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居住证等材料进行报名。
3.各城区学校、幼儿园新生报名时必须对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入学(园)资格合规。对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的不予登记注册,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学(园)资格的予以清退。
4.因故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物业缴费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个别小区住户提供房产资料不全或存疑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房管部门、小区物业、房产开发商等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查验确认。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6.招生所需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审核时查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幼儿)所在页。
7.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开学前向招生区域所在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由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备案(需提供相关鉴定证明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8.儿童(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因故迁移的,户口入户时间或迁入当地派出所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须满一年。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应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的视为无效。
附件:2022年秋学期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分布图
民乐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