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25/2026-0011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11:03:26 | 是否有效 | 是 |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确保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民乐县2026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线上续贷:2026年5月15日—9月30日;
线下续贷:2026年7月20日—7月27日;
首 贷:2026年7月28日—9月30日(详情见教育局楼门前--教育宣传栏《贷款受理须知》)
二、受理地点
民乐县教育局一楼西侧大厅(民乐二中对面)
三、受理方式
2026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采取“续贷”远程办理,“首贷”现场办理(分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先后办理),为方便群众,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分乡镇办理,现场排队叫号分时段错峰受理。
四、政策了解
在预申请时,我们已下发了国家开发银行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同时要求申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与共同借款人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了解贷款用途、额度、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时间与方式、还本宽限期等内容。
五、受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适用于所有贷款学生)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录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对于未参加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被普通高校录取,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到县资助中心进行现场认定后,方可办理助学贷款)。
2.在线打印申请表(自行打印或到现场打印);
3.贷款学生到民乐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首贷学生必须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在场签字,决不允许代签或一个人签字;续贷学生可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往年的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代签。
(二)远程办理流程(适用于续贷学生)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 点击贷款申请 → 申请提交时提示现场受理或网上受理 → 点击网上受理 →填写本年度贷款信息及续贷声明→手机登录支付宝账号进行人脸识别 → 识别成功后点击确定 → 等待县资助中心复核 → 在线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六、受理所需材料
(一)新生贷款资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一份(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导出认定表一份,并填写完善相关信息);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在校生首贷资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认定表各一份;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学生证原件。
(三)续贷资料(现场受理)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一份;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谁来现场办理携带谁的身份证原件)。
(四)变更资料
1.学制变更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谁来现场办理携带谁的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原件(指专升本或本升硕)及复印件一份;
(3)上一学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它原因变更学制的需提供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共同借款人变更
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通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学生姓名变更
借款学生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高校名称变更
(1)新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借款学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咨询电话
民乐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36-4415957
民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