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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关于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相关事宜的通告

索引号 620722025/2026-001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7-06 11:10:00 是否有效

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部署要求,现就2026年招生入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原则

1.幼儿园。年满3周岁(2023831日前出生,含8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辖区内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幼儿。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登记入园。

2.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20831日前出生,含8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辖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儿童。坚持科学划片、免试就近、人房户一致排序优先的原则登记入学。

3.初中。凡户籍在辖区内和符合条件的非辖区户籍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登记入学。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幼儿园。76—15日,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按照应入尽入,应收尽收原则,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适龄幼儿家长就近就便主动选择幼儿园报名登记。

2.小学一年级。76—13日,一年级新生家长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进行线上报名。

3.初中七年级。824日,初中按照招生划片方案开始招生工作,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登记入学。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

班数

班额

招生数

备注

第一幼儿园

7

25

175


第二幼儿园

5

25

125


第二幼儿园(嘉园分园)

4

25

100


第三幼儿园

7

25

175


北城幼儿园

3

25

75


八一幼儿园

3

25

75


新丰幼儿园

3

25

75


民族幼儿园

2

25

50


小神童幼儿园(民办)

3

25

75


合计



925


(二)城区初中、小学

学校名称

班数

班额

招生数

备注

初级实验中学

11

50

530


第三中学

12

50

590


第四中学

11

≤50

550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13

≤50

650


初中合计



2320


洪水小学

5

45

225


金山小学

5

45

225


东浦小学

4

45

180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3

45

135


文化产业园小学

4

45

180


洪水镇乐民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八一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新丰小学

3

45

135


洪水镇民族小学

2

45

90


小学合计



1440


(三)农村小学根据学区确定的服务片区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乐民新城学校招收生态工业园区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幼儿园

1.现场登记。76日—15日,适龄儿童家长主动到幼儿园申请报名入园,幼儿园审核查验幼儿入学相关资料信息,办理正式注册登记入园手续。

2.资格审查。各幼儿园于报名登记期间完成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于2026715日进行公示。

3.办理入园。824日,幼儿园及时向家长公布分班结果,幼儿根据分班结果直接入园。

(二)小学一年级

1.76—13日,各幼儿园负责督促指导符合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的大班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线上报名,重点指导家长确定片区学校和招生顺序,负责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等线上操作有困难群体提供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一年级新生家长需用手机访问最新版甘快办”APP、微信甘快办小程序或电脑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网账号,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事项,进行网上报名,监护人根据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按要求准确录入个人信息,系统会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7140时,系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停止报名。

2.77—14日,学校工作人员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账号登录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s://ruxue.smartedu.gsedu.cn/admin/,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及时完成适龄学生入学申请审核工作。房产信息有疑义的可登录甘快办核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核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家长报名后可持续关注系统信息或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进度和审核意见。

3.715日,系统比对未通过或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4.716—18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审核通过的招生顺序进行批次录取,录取从第一顺序开始,完成本级顺序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顺序录取。若录取至剩余学位数小于对应顺序批次适龄儿童数时,由学校视情况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登记学校负责通知学生监护人主动申请到其它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如果招生学校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应全部录取,并利用空余学位积极接纳就近租房的随迁子女入学。

5.719—20日,学校对预录取结果进行复核,之后学校管理员完成系统录取工作,系统会自动将录取结果发送至监护人手机。

6.823日,学校实施均衡编班,学生随机分班,编班结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7.824日,学生根据编班结果到班级报到注册入学,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注册新生学籍。

(二)初中招生程序

1. 824日,初中开始招生工作。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登记入学,各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由监护人带领学生按照划片方案和户籍所在乡镇(仅限于城区无固定房产学生)到对应的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后入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到思源学校初中部,乐民新城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到乐民新城学校初中部。

2. 824日下午,学校实施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编班结果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五、招生划片方案

(一)幼儿园划片方案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片区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居民适龄子女以及片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

1.第一幼儿园:益民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解放路以西、南华路以北片区,以及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

2.第二幼儿园(文化产业园和嘉园):解放路以西、惠民路以北、金山路以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瑞泰花园东西区、汉唐华府)和解放路以东、乐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惠民路以北片区。

3.第三幼儿园:东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片区和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北、团结巷以东片区,以及锦绣家园小区。

4.北城幼儿园: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同乐路以东、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东西大街以北、团结巷以西、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东片区以及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汉唐华府。

5.民族幼儿园:益民村,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不含祁民药业家属区、医药公司家属区、妇幼站家属区、农发行家属区、人寿保险公司家属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以及东西大街以南、县府街以北、益民路以西片区(含水务局家属楼)。

6.新丰幼儿园:新丰村和红光村、石沟村、南湾村、老号村、黄青村、新墩村、上柴村、下柴村,县府街以南、益民南路以西片区和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区。

7.八一幼儿园:八一村和吴庄村、刘山村、单庄村、马庄村、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聚业苑7区)以及团结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南片区。

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园原则自主招生。

(二)城区小学划片方案

以户籍地为主,兼顾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划分片区进行招生,招收片区内居民适龄子女以及片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

1.洪水小学:解放路以西、水井巷以东、南华路以北、东西大街以南片区。

2.金山小学: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临松路以南片区(不含汉唐华府、星河小区、颐和盛世)。

3.思源学校小学部:福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和锦绣家园片区。

4.文化产业园小学: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福民路以南片区(不含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

5.东浦小学:城关村,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北片区(不含聚业苑1区、聚业苑2区、聚业苑12区二期、瑞泰嘉园东西区团结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世纪大道以西、健康路以南片区),南大街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南片区,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

6.乐民小学:乐民村、戎庄村、李尤村、里仁村,解放路以西、文昌路以北、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东片区和金地名都、祥瑞园、瑞祥园、瑞泰嘉园东西区、汉唐华府、聚业苑2区、星河小区、颐和盛世。

7.民族小学:益民村,文昌路以南、东西大街以北、南大街以西片区和惠民路以南、同乐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片区以及东西大街以南、县府街以北、水井巷以西片区(含水务局家属楼)。

8.新丰小学:新丰村和红光、石沟、南湾、老号、黄青、新墩、上柴村、下柴村,县府街以南、水井巷以西片区和南华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聚业苑7号片区。

9.八一小学:八一村、吴庄、刘山、单庄、马庄、叶官村、山城村、费寨村、刘总旗村,以及聚业苑1区、聚业苑12区二期,解放路以东、东西大街以南片区(不含职教中心家属区、东浦小区、东浦明珠小区、公安局家属区、交通局家属区、地税局家属区和聚业苑7号)。

(三)城区初中划片方案

1.城区有固定房产的民乐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和学籍在民乐的县外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现居住地划分到城区四所初中,具体为:

初级实验中学:解放路以东、惠民路以北片区(不含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

民乐三中:世纪大道以东、惠民路以南片区,解放路以东、南华路以南片区和县府街以南、解放路以西片区。

民乐四中:惠民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南华路以北、解放路以东片区,惠民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县府街以北片区(含水务局家属区、盛世丽景小区)和颐和盛世、汉唐华府、星河小区片区。

思源学校初中部:惠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片区及锦绣家园。

2.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本县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乡镇划分区域对口录入四所初中,具体为:

初级实验中学:户籍在顺化镇、南古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三中:户籍在南丰镇、永固镇、丰乐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民乐四中:户籍在民联镇、新天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思源学校小学部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洪水镇、三堡镇、六坝镇且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六、招生顺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依据以下顺序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学生和对口乡镇学生,有房有户学生具体指有民乐县户籍,且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包括:户口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招生片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父母无固定房产,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对口乡镇学生具体指有民乐县户籍,在城区无固定房产,根据划片方案属于招生学校对口乡镇寄宿制小学毕业的学生,不含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从乡镇寄宿制小学毕业的学生和具有民乐县户籍、已在城区租房就读的学生。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学生,具体指具民乐县户籍,在招生片区无固定房产,监护人租房居住的学生。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学生,具体指非民乐县户籍,但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学生,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

第四顺序(D类):无房无户学生,具体指非民乐县户籍,且无固定房产,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或需要住校的学生。

七、招生须知

(一)入学新生线下审核须提供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登记和报到提供的资料:

1)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房屋产权证、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合同和购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复印件一套。以上原件的复印件,户口簿主要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母)、报名新生页。

2.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登记和报到提供的资料:

1)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经不动产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可以证明租住房屋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原件,如缴纳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证明原件202661日以前。法定监护人系由县外来我县城区经商、务工,若申领了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的,可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复印件一套。以上原件的复印件,户口簿主要包括首页、监护人(父母)、报名新生页。

(二)注意事项

1.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子女入学。

2.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结婚证。

3.办公、商业、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不能作为入学房产证明。

4.轻度听力、语言障碍和生活可以自理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一起随班就读。提倡并鼓励有重度听力、语言障碍、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或民乐县智博特殊教育培训中心入学就读,接受更加符合特殊需要的教育。

5.所有一年级新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各招生小学不接受线下报名。

6.外县区需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生,必须先被原生源县区学校录取,再履行转学手续到我县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直接招收外县区七年级新生。

7.超过国家规定校额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入学生。凡2026年秋学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班额调配解决。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洪水学区学校)之间互不转学。

8.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孩子所在幼儿园审核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延缓入学期限为一年。

9.严禁提供虚假户籍、房产证件,严厉打击伪造国家证件行为。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故意隐瞒房产信息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校的报名资格。

八、招生咨询电话

(一)城区中学

初级实验中学:13830653324  联系人:王老师

第三中学:15025884298      联系人:杨老师

第四中学:13993679979      联系人:谢老师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3993669697 联系人:马老师

(二)城区小学

乐民小学:18793681997       联系人:李老师

新丰小学:18089464480       联系人:田老师

八一小学:18093693102       联系人:刘老师

民族小学:15193401009       联系人:刘老师

洪水小学:18919364736       联系人:王老师

金山小学:18293635096       联系人:张老师

东浦小学:15209369390       联系人:张老师

文化产业园区小学:18719577102      联系人:李老师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15193436290联系人:李老师

以上事项,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为加强对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44215324415979

特此通告

民乐县教育局  

20267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