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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机构:民乐县发改局 2021-02-24 17:41:41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住建字2021〕18号)收悉。根据甘肃多浦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报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甘多浦评审2020〕180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代码:2020-620722-77-01-043560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目位于生态工业园区西南角,厂区总占地面积约 10.8 亩。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污泥处置厂1座,位于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约10.8亩,设计总规模60t/d,近期规模30t/d。污泥处置厂内新建辅料车间1座,占地面积1200.00㎡,建筑面积1200.00㎡;综合用房1座,占地面积324.00㎡,建筑面积324㎡;门房1座,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40.00㎡;大门1座;购置安装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设备1台,预留2台位置。主要内容包括污泥处置厂的土建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工程。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472.7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982.4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80.17%;其它费用299.1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2.10%;基本预备费177.1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7.16%;铺底流动资金14.0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0.57%。(详见投资概算审定表)。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等多渠道方式筹措。

五、招标方案

此项目总投资2472.79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此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勘察、设计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接此批复后,请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民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民乐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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