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1-00304 | 发文字号 | 民发改〔2021〕59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22 15:32:46 | 是否有效 | 是 |
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审查民乐县洪水镇(聚业苑1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住建字〔2021〕75号)收悉。经委托,张掖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张掖元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民乐县洪水镇(聚业苑1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79号)和张掖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乐县洪水镇(聚业苑1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恒咨评〔2021〕00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民乐县洪水镇(聚业苑1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2106-620722-04-01-695016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聚业苑14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世纪大道西侧,凤凰郡住宅小区东侧,总建筑面积9908.35㎡,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829.26㎡、地上总建筑面积9079.09㎡,共设计80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室外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采暖管网场地硬化、场地绿化、照明工程、变配电设备等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
1#住宅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的居住建筑,地下一层为丙二类储藏室、地上一层为商铺,二至六层均为住宅,共设住宅16套,总建筑面积1960.18㎡。
2#住宅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的居住建筑,地下一层为丙二类储藏室、地上一层为住宅(局部为商铺),二至十一层均为住宅,共设住宅64套,总建筑面积7948.17㎡。
(2)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给水管网295m,排水管网265m,供热管网390m,回水管网390m,室外电气工程9908.35㎡,30m³化粪池2座,景观灯12盏,绿化1630.04㎡,硬化2517.38㎡,并配套修建消防水池及泵房。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344.79万元(住宅主体工程3053.17万元,商铺主体工程50.11万元,室外基础设施工程241.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321.38万元,其他费用864.13万元,预备费159.28万元。
室外基础设施工程241.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8.73万元,其他费用11.28万元,预备费11.5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争取专项债券和中央资金、项目单位自筹等多方案筹措解决。(详见《投资估算审定表》)
五、节能及绿色建筑
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2018年6月1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9号令,2001年6月18日)、《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2017年11月1日)等有关要求,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可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建筑安装工程费必须公开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