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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南古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23/2021-00348 发文字号 民发改〔2021〕8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17:09:50 是否有效

民乐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南古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财预〔2021〕10号)收悉。根据甘肃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乐县南古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报告》的报告(甘恒咨评〔2021〕010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政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阵地。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已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均修建于2008年,结构形式均为砖混结构,外墙采用红砖砌块,建设之初没有设计保温隔热层,导致墙面涂料出现大面积无规则的发霉、起皮,达不到保温节能要求,热损耗较大等问题严重,政府大院内建筑的排水管网设施落后、管径小、线路不合理,既有管网与全镇规划管网衔接不适合,大院内部分建筑下水道经常发生堵塞,导致卫生间经常停用,对办公人员及办事群众造成极大不便。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现状,提高示范乡镇品位,完善乡镇功能,给南古镇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有效解决乡镇基层政权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财政局

项目代码:2107-620722-04-01-896034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及粉刷进行改造,外墙保温改造共计1150.14平方米,真石漆改造共计1150.14平方米;

2.拟对镇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屋面进行改造,共计改造3500.82平方米;

3.拟对镇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外立面进行亮化改造,共计改造1565.2米;

4.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供暖管网进行改造,共计改造206.4米;
    5.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共计改造2070平方米;
    6.拟对镇政府院内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排水管材采用DN200双壁波纹管,共计改造200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8.64万元,其他费用8.02万元,基本预备费8.8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申请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奖补资金。(详见《投资估算审定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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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