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1-00348 | 发文字号 | 民发改〔2021〕8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8 17:09:50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南古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财预〔2021〕10号)收悉。根据甘肃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乐县南古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报告》的报告(甘恒咨评〔2021〕010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政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阵地。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已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均修建于2008年,结构形式均为砖混结构,外墙采用红砖砌块,建设之初没有设计保温隔热层,导致墙面涂料出现大面积无规则的发霉、起皮,达不到保温节能要求,热损耗较大等问题严重,政府大院内建筑的排水管网设施落后、管径小、线路不合理,既有管网与全镇规划管网衔接不适合,大院内部分建筑下水道经常发生堵塞,导致卫生间经常停用,对办公人员及办事群众造成极大不便。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现状,提高示范乡镇品位,完善乡镇功能,给南古镇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有效解决乡镇基层政权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财政局
项目代码:2107-620722-04-01-896034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及粉刷进行改造,外墙保温改造共计1150.14平方米,真石漆改造共计1150.14平方米;
2.拟对镇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屋面进行改造,共计改造3500.82平方米;
3.拟对镇政府办公楼、文化站、综治办、政务大厅、武装部及会议室外立面进行亮化改造,共计改造1565.2米;
4.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供暖管网进行改造,共计改造206.4米;
5.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共计改造2070平方米;
6.拟对镇政府院内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排水管材采用DN200双壁波纹管,共计改造200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8.64万元,其他费用8.02万元,基本预备费8.8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申请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奖补资金。(详见《投资估算审定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