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2-0028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3 15:24:50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关于上报张掖市民乐县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栽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民林草发〔2022〕266号)收悉,根据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市民乐县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栽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甘新产咨〔2022〕ZY-04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代码:2209-620722-04-05-362110
二、建设地点
民联镇、新天镇周边范围内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栽10509亩,具体建设内容为:民联镇龙山村1824亩、郭湾村529亩、上翟村1569亩、高寨村5921亩、新天镇下姚村666亩。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94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17.04万元(苗木费119.56万元、栽植费349.94万元、养护费63.05万元、灌溉费38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6万元(招标代理6.22万元、勘察设计费9.40万元、工程监理费7.34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2年09月-2023年08月。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要求,涉及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补植补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项目建设要求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编制作业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确保满足项目实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