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23/2022-00303 发文字号 民发改〔2022〕13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11-24 17:27:26 是否有效

民乐县卫健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卫字〔2022〕156号)收悉。根据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报《民乐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新产咨〔2022〕ZY-043),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认真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持续强化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县卫健局决定在解放北路以东,锦华路南侧、烟草公司北侧、县医院西侧建设民乐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全力提升我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薄弱学科和县域医学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康复及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任务,使老百姓足不出县就能享受到优质诊疗服务。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代码:2211-620722-04-01-543990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解放北路以东,锦华路南侧、烟草公司北侧、县医院西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37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99.5平方米。其中,地上10610.3平方米,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8034.35平方米,地上10层,框架一剪力墙结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防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I级;慢病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575.95平方米,地上5层,框架结构,防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I级。地下5989.2平方米,全部为人防工程。设置停车位150个。室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面积为3320平方米,围墙305米,出入口1个、道路500米、硬质铺装3426米及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及监控、管线接入等,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5万元,基本预备费1280万元,建设期利息8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详见《总投资估算审定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