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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23/2023-00059 发文字号 民发改〔2023〕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3-24 11:54:52 是否有效

民乐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自然资源字〔2023〕51号)收悉,根据甘肃艾尚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民乐县洪水镇李尤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艾尚立咨评〔2022〕1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代码:2303-620722-04-05-345235

二、建设地点

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的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区土地平整212354.38㎡,新建衬砌斗渠2条总长856m,新建田间道2条总长1300m,规划林带0.78公顷,种植榆树651株;新建 18000m³塘坝1座;建筑垃圾清运43386.95m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10.4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57.07万元,设备购置费74.09万元,其他费用50.20万元,基本预备费 29.07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土地复垦指标交易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9月。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要求,涉及的招标范围主要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项目建设要求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项目实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