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3-00059 | 发文字号 | 民发改〔2023〕1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24 11:54:52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自然资源字〔2023〕51号)收悉,根据甘肃艾尚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民乐县洪水镇李尤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艾尚立咨评〔2022〕1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代码:2303-620722-04-05-345235
二、建设地点
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的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区土地平整212354.38㎡,新建衬砌斗渠2条总长856m,新建田间道2条总长1300m,规划林带0.78公顷,种植榆树651株;新建 18000m³塘坝1座;建筑垃圾清运43386.95m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10.4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57.07万元,设备购置费74.09万元,其他费用50.20万元,基本预备费 29.07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土地复垦指标交易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9月。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要求,涉及的招标范围主要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项目建设要求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项目实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民乐县洪水镇苏庄村生态搬迁复垦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