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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民联镇2024年翟寨子干渠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23/2023-00213 发文字号 民发改〔2023〕6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8-23 10:06:02 是否有效

民乐县民联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民乐县民联镇2024年翟寨子干渠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联政字〔2023〕44号)收悉。根据有关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目前水利设施落后,导致洪涝或干旱的现象交替出现,即使有着充足的水源也难以得到有效利用。通过该项目实施,可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农业供水保障水平,为增产增收打牢基础,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民联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8-620722-04-01-702924

三、项目建设地点

民联镇张明村、河湾村、屯粮村、东寨村、西寨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3月-6月。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建干渠1条7.58km,建筑物12座,其中:分水闸3座,车桥9座。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934.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14.2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25万元,临时工程76.35万元,独立费用90.06万元,基本预备费44.50万元。

资金来源: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47.5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6.88万元。

七、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流程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治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建设管理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该项目实施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就地就近创造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196人参与工程建设,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75.47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36.85%。结合本项目建设及后期管护需要,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公益性岗位的工资由就业专项资金以及项目运行管护单位统筹解决。

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镇、村社公告栏发布张贴招聘公告,及时在政务网上公布用工信息,明确用工需求、薪酬待遇、劳动时长等内容,做好务工组织工作。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健全内控措施,积极做好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控制。

附件:民乐县民联镇2024年翟寨子干渠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