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对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20722037/2022-00853 发文字号 民水函字〔202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6-29 10:14:45 是否有效

钱述俭、杨如桐、史霞、黄侠生、樊晓英、马长新、马鹏、巴毅、崔宏天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改进农村自来水供应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确有必要、按需配备、人事相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制度,以受益村为单位积极协调镇政府统筹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农村供水管理员,加强村级管水员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力度,切实落实镇村农村供水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目前我局正在新天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新天镇闫户村为试点,进行户表集中模式的村级管网改造,同时在村内部管网运行相对稳定的新天镇钱寨、吴油两村进行了以巷为单位的巷表安装,目前正在试运行中,在试运行稳定后我们将总结经验,逐步因地制宜推广运行,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乐县水务局  0936—4421530

  

                     民乐县水务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