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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第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59/2022-0061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6-25 19:47:45 是否有效

赵桂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沿山村群众无处养殖问题意见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和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自2015年发布草原禁牧令以来,沿山区养殖户畜牧业发展方式由放牧逐步转变为舍饲养殖,造成养殖成本增加,养殖效益下降的局面。对此,我们积极探索各种扶持政策,通过实施三个方面的举措,解决沿山群众无处养殖的问题,力求实现禁牧不禁养、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的目标。

一、大力推行舍饲养殖。封山禁牧后,针对养殖户养殖成本增加的现状,我县立足畜牧业发展实际,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出台县委1号文件优惠政策,对有发展舍饲养殖意愿的养殖户进行前宅后院养殖暖棚修建补助。2015年,全县贫困户修建养殖暖棚378户1474间,每间补助1000元,非贫困户修建养殖暖棚731户2966间,每间补助800元,补助共计384.68万元;2016年,全县修建养殖暖棚96户390间,每间补助800元,补助共计31.2万元。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鼓励贫困户修建暖棚圈舍发展舍饲养殖,其中2018年全县修建养殖暖棚77户326间,每间补助1000元,补助共计32.6万元;2019年,全县修建养殖暖棚49户198间,每间补助1000元,补助共计19.8万元。2020年,全县修建养殖暖棚56户257间,每间补助1000元,补助共计25.7万元。另外,林草部门通过退牧还草项目投资300万元鼓励500户养殖户修建养殖暖棚3000间。至目前,累计1887户养殖户修建养殖暖棚8000余间,发放补助资金813.18万元。

二、认真落实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2021年省级下达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288.02万元,禁牧补助标准5.16元/亩。其中:南丰镇70640.92元、永固镇96076.47元、洪水镇133703.29元、民联镇1150694.96元、三堡镇79471.22元、六坝镇318236.14元、顺化镇56955.2元、丰乐镇97391.39元、新天镇487658.18元、南古镇388968.23元。该补助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县、镇、村三级动物防检疫机构和工作人员,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向沿山村养殖户提供县内空置养殖场信息,鼓励养殖户通过租赁空置养殖场发展舍饲圈养,有效解决沿山村草原减畜禁牧后无养殖场地问题,同时盘活了部分闲置养殖场区;对有意愿新建养殖场区和前宅后圈式暖棚圈舍的中小规模户,引导其利用现有空置养殖小区,以入股合作方式联合经营共同发展;引导养殖场户调整优化畜禽品种结构,适度规模养殖耐粗饲、抗病能力强、料肉比高、繁殖性能强的畜种,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项目争引实施,力争得到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积极同林草部门沟通衔接,根据《祁连山浅山区牛羊产业发展意见》指导,将从政策方面鼓励沿山区养殖户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加快浅山区牛羊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沿山村群众的养殖经济效益。

最后,再一次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畜牧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