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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第0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59/2022-006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6-25 19:57:01 是否有效

吴云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养殖小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和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原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和省、市县对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自2012年起,我县连续出台县委1号文件补助政策,鼓励引导新改扩建养殖场区,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2022年县委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投入资金2500万元支持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畜扩群增量、屠宰加工等,发展壮大草畜产业”,根据《关于促进全县草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老场抓改造、新建抓达标、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思路,积极推行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根据创建“一区一地”工作要求,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立足5年、展望2035年、衔接现代化目标的要求,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对标2022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的重点工作计划结合生态宜居搬迁政策,为鼓励引导中小养殖户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整村整组搬迁后积极新建规模养殖场,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m²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和对通过环评的改扩建养殖场,一次性给于一定的资金补助,通过以奖代补扶持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发展规模养殖的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林草、国土资源、水务、电力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项目争引实施,力争得到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从土地审批、养殖规模、场区建设、设施设备配套、良种繁育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持续提升养殖场区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最后,再一次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畜牧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