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2-0062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09:02:05 | 是否有效 | 是 |
尊敬的章宝宝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建设洪平路养殖示范长廊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和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原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和省、市县对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自2012年起,我县连续出台县委1号文件补助政策,鼓励引导新改扩建养殖场区,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2022年县委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投入资金2500万元支持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畜扩群增量、屠宰加工等,发展壮大草畜产业”。
为加快推进草畜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我县积极起草制定了《关于促进全县草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现代畜牧业为主线,按照老场抓改造、新建抓达标、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思路,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行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草畜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立草为业、以草带畜、以畜促草、草畜一体、循环发展”的思路,为推动“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对标2022年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的重点工作计划,结合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政策,为鼓励引导中小养殖户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扣棚面积达到1500m²以上,且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和对通过环评的改扩建养殖场,一次性给于一定的资金补助,通过以奖代补扶持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发展规模养殖的工作建议。
在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的同时,依托粮改饲项目,持续稳定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苜蓿、燕麦草等紧缺饲草自给率。大力推广饲用玉米全株青贮、秸秆青贮和揉丝打捆微贮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促进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青贮玉米且配套青贮设施设备的养殖场(户),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引导饲草种植加工企业建立“饲草银行”,确保饲草常年供给,从根本上破解舍饲养殖的饲草难题,全面提升饲草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按照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补齐草畜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吸纳乡村兽医、养殖能手和养殖场技术员加入防疫队伍,稳定防疫队伍,切实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增加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使技术力量与草畜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落实各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无疫区建设,压茬式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确保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强项目争引实施,力争得到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从土地审批、养殖规模、场区建设、设施设备配套、良种繁育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持续提升养殖场区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最后,再一次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畜牧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