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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对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0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20722037/2025-00267 发文字号 民水函字〔2025〕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7-07 11:39:21 是否有效

陈元、何小琴、李朋、陈艳花、李玲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配生态公益林免费灌溉用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用水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力免费取用水资源。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的决定》中有推动政府购买生态水量的条款。2025年,县财政拨款490万元,用于山水林田湖生态林灌溉用水及管护费用。

2025年,水务局已明确要求各水管单位将生态用水列入预算申请,实行水预算管理。3月中旬开灌前,抓住农业灌水尚未全面开始的有利时机,积极与各镇、各部门单位对接,提交用水计划,补足生态用水,组织镇、村两级林长和管护责任单位(个人)对具备灌溉条件的所有林木进行全面灌水,最大程度地做到应灌尽灌,提高生态林的自我修复能力和生态防护效能。至目前,共引生态用水222.18万立方米。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确保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通过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生态用水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河道树木及植物群落的健康生长。充分利用再生水,将再生水用作浇灌公园绿地、道路林带的可持续水源,实现污染治理、资源回用与生态修复的“三重增益”。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加强水预算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乐县水务局  0936—4421530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