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3/2025-0025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1 11: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企业/建设项目名称 | 任务抽取名称 | 任务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民乐县“3区3镇30村”乡村建设污水管网项目(一期)(南古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检查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加快项目建设。 |
五一水厂供水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六坝镇五一水厂供水井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于2020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和撤销民乐县4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张政函〔2020〕4号)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半径为54米的圆形区域范围,周长0.339千米,面积0.009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贮存、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甘肃维尔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 基本情况:该公司位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甘肃星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该公司年产100t稳定硼同位素系列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于2020年8月12日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张环环评发〔2020〕32号。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1月29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有效期自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9年1月28日止。 二、现场检查情况:该公司环评审批新建80t稳定硼同位素生产装置两套,年产20t硼-10酸生产装置两套。目前该项目已建设2条生产线和生产车间、控制室、高低压配电系统、冷冻站、空压站、成品库和其他设施设备。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同时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监管,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铨锵水厂供水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六坝镇铨锵水厂供水井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于2020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和撤销民乐县4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张政函〔2020〕4号)调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0.376千米,面积0.01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周长3.761千米,面积1.111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贮存、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
南丰镇杨圈水厂供水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南丰镇杨圈水厂供水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张政函〔2017〕100号)划定,于2018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民乐县南丰镇杨圈水厂水源地的批复》(张政函〔2018〕219号)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半径为100米的圆形区域,周长0.63千米,面积0.03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半经为1000米的圆形区域,周长6.28千米,面积3.11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总寨水源地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永固镇总寨水厂供水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市政府张政发〔2017〕100号批复划定,于2020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20〕4号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0.478千米,面积0.01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周长5.203千米,面积2.131平方千米(扣除一级保护区面积0.016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贮存、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围栏、交通警示牌等防护设施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
民联镇西寨水厂供水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 民联镇西寨水厂供水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17〕100号批复划定,于2020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20〕4号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半径为72米的圆形区域范围,周长0.451千米,面积0.01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一供水井为中心、半径为720米的圆形区域范围,周长4.513千 米,面积1.600平方千米(扣除一级保护区面积0.016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继续加强水源地的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 |
民联镇上翟寨农村截引工程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 民联镇上翟寨农村截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17〕100号批复划定,于2020年由市政府张政〔2020〕4号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西侧以上翟寨村村委会院墙为界,下游延伸100米,两侧纵深20-30米以沟谷及小路为界的区域范围,周长0.260千米,面积0.004平方千米。二级 保护区西侧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游延伸约500米至兰新高铁为界,下游延伸至东侧通村道路为界,两侧纵深南北侧各延伸100-150米,南侧以洪水至南丰乡道为界的不规则区域范围,周长1.874千米,面积1.193平方千米(扣除一级保护区面积0.004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水源地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
张掖仓宇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基本情况 张披市仓宇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万只果蔬纸箱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6日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批复(张环评民发[2021]9号),2024年3月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建设20㎡危废暂存间一处,集中收集危险废物。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染防治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检查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南丰镇黑山水厂供水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基本情况:民乐县南丰镇杨圈水厂供水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市政府张政发〔2017〕100号批复划定,于2018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18〕219号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0.63千米,面积0.03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周长6.28千米,面积3.11平方千米(扣除一级保护区面积0.03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贮存、堆放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围栏、交通警示牌等防护设施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持续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水源地环境安全责任。 |
民乐县洪水镇山城截引断面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洪水镇山城截引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张政函〔2017〕100号)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2.38千米,面积2.608平方千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长8.33千米,面积2.608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贮存、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民乐县南古镇河牛口水库断面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民乐县南古镇河牛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乐县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张政函〔2017〕100号)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2.19千米、面积0.306平方千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周长7.49千米,面积3.781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
何庄截引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 丰乐镇何庄农村截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7年由市政府张政函〔2017〕100号批复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长2.34千米,面积0.067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周长7.26千米,面积3.197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标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
民乐县供水保障服务中心(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水源地) | 2025年8月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抽查检查计划 | 一、基本情况 民乐县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祁连山山前平原区中上部、总寨村南侧,北距民乐县城9公里,原有供水井5眼,扩建后供水并总数达到11眼,原有的水源保护区于2012年4月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张掖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12]52号)划定,2018年8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划定和调整张掖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张政函[2018]113号)文件对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0.73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7.3平方千米。 二、现场检情况 经现场检查发现,水源地保护区不存在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风险源,水源地保护区界标、围栏等完好。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无 | 继续加强水源地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