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143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5〕2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7 10:53:30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征询民乐县南古镇商超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17公顷、约合2.53亩。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