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190 | 发文字号 | 民水发〔2025〕3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10:12:03 | 是否有效 | 是 |
县农村供水服务保障中心:
你中心上报《关于上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方案的请示》(民农水中心字〔2025〕13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
该方案编制依据充分,紧密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际,总体目标明确,适用范围清晰,涵盖组织保障、维修养护内容、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内容,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同意你中心制定的《民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方案》。
二、强化组织实施
你中心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组织保障措施。明确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单位和专业化维修养护服务队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维修养护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及两个维修养护服务队的管理,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巡检、维修养护及应急抢修等工作有序开展。
三、规范维修养护工作
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应急抢修等工作。在日常维护方面,加强水源保护、管网巡检和设备保养;定期检修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体检”,及时更新老化设施,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应急抢修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理。
四、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强对财政拨款、水费提留和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账务,严格执行水费提留管理办法和社会捐助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规范维修养护费用申报结算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费用申报、审核审批和结算支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理。
五、严格考核奖惩与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维修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持续加强对村民的节水宣传和对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村民节水意识和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你中心要密切关注运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