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281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5〕3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14:43:37 | 是否有效 | 是 |
甘肃嘉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征询矿石及加工品仓储运输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用地面积为:0.172公顷、约合2.58亩。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沿途渠系及水利工程设施,不得妨碍渠系正常输水和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若要在渠系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