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362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5〕4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2 09:39:38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征询民乐县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温泉康养度假村(民乐县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用地面积为:0.7395公顷、约合11.0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沿途渠系及水利工程设施,不得妨碍渠系正常输水和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若要在渠系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