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489 | 发文字号 | 民水发〔2025〕81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0-21 10:03:15 | 是否有效 | 是 |
童子坝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民乐县童子坝南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请示》(民童水字〔2025〕22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县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内容
民乐县童子坝南丰段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1.3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11.028km,其中:
1.右岸桩号0+000-0+692段布置护岸692m;
2.右岸桩号0+836-1+687段布置护岸851m;
3.右岸桩号2+293-3+098段布置护岸805m;
4.右岸桩号3+240-3+604段布置护岸364m;
5.右岸桩号4+650-6+182段布置护岸1532m;
6.右岸桩号6+612-7+482段布置护岸870m;
7.右岸桩号9+460-10+657段布置护岸1197m;
8.右岸桩号18+508-19+673段布置护岸1165m;
9.左岸桩号1+528-2+195段布置护岸667m;
10.左岸桩号3+090-3+256段布置护岸166m;
11.左岸桩号3+624-4+619段布置护岸995m;
12.左岸桩号6+307-6+794段布置护岸487m;
13.左岸桩号7+593-8+830段布置护岸1237m。
二、同意工程等别及设计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防洪保护区为乡村防护区,确定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乡村防护区的防洪等级为Ⅳ等。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相关规定,依照10年一遇防洪标准确定工程规模为小(2)型,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划分,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对应地震基本烈度Ⅶ度。本次堤防建筑物设计按Ⅶ度设防。
三、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治理河段以南丰镇炒面庄村段至永固镇姚寨村段为治理范围,治理河长11.30km,根据河道现状,新建护岸11.028km,其中:左岸布置护岸3.552km,右岸布置护岸7.476km。
四、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护岸堤身采用砂砾石填筑,相对密度不小于0.6,迎水面坡比1:2,背水面坡比1:1.25,堤顶宽4.0m;设计堤身高度3.50m;堤防护坡采用PET石笼网箱内衬聚酯复合土砾膜袋填装砂砾石衬砌,堤防护坡设计由护岸顶部至底部分为两部分设计,分别为坡面、堤脚。堤防坡面长7.95m,堤防坡面下层铺设300g长丝土工布,上层采用PET石笼网箱内衬聚酯复合土砾膜袋填装砂砾石衬砌,PET石笼网箱规格尺寸为:长300cm(1m分格)、宽100cm、高50cm;顺水流方向为300cm,沿坡面方向为100cm。堤脚采用PET石笼网内衬聚酯复合土砾膜袋填装砂砾石进行水平防护,堤脚PET石笼网箱规格尺寸为:长300cm(100cm分格)、宽100cm、高50cm。
五、工程投资、资金筹措及工期
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754.0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732.69万元(建筑工程2163.5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3.58万元,独立费用255.46万元,基本预备费130.13万元);移民环境投资21.3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9.6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1.68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财政投资多渠道筹措。
该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于2026年1月开工至2026年12月底竣工。
六、工程效益
工程建成后项目区防洪标准将得到有效提高,可保护1.87万亩的耕地和0.67万人口免受洪灾威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泥沙流失,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等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使沿岸群众免受洪水灾害,促使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七、建设管理
该工程由童子坝河水资源保护利用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设计指导意见和规范规程,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工作。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