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水务

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征询甘青现代农业与文旅产业创新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

索引号 620722037/2025-00547 发文字号 民水函〔2025〕7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11-10 09:58:10 是否有效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征询甘青现代农业与文旅产业创新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用地面积为:68.1295公顷、合1021.94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沿途渠系及水利工程设施,不得妨碍渠系正常输水和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若要在渠系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