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45/2020-0005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22 16:21:3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了认真做好2019年度交通运输客运货运车辆能源消耗调查工作,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客运货运车辆调查方案要求,民乐县统计局积极联系交通运管部门,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筛选调查车辆样本,圆满完成了2019年交通运输客运货运车辆能源消耗调查工作任务。调查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是调查期间全县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客汽车、载货汽车。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台车辆的基本情况和燃油消费情况,如:车主(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码、标记客位(或标记吨位)、百公里耗油、行驶里程、加油费用等指标。本次调查共抽取了18辆营运性交通运输车辆。包括:载客营运汽车4辆,其中:汽油车1辆(标记客为7座-15座1辆汽油车),柴油车3辆(标记客为15座-30座2辆,标记客为大于30座1辆);载货营运汽车14辆,其中:汽油车2辆(为载重量2吨以下的货车3辆);柴油车11辆,(分别为载重量2吨以下2辆,2吨-4吨的货车2辆,载重量4吨-8吨的货车3辆,载重量8吨-20吨的货车2辆,载重量20吨以上的货车2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低
由于汽车能源消费调查涉及车主的姓名和电话等个人信息,部分车主心存疑虑,不愿意支持、配合调查,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数据准确搜集难
在调查过程中,问及车辆司机有关主要能源消费指标时,基本所有的车主或司机都没有记账的习惯,只能提供大概的百公里耗油量和全年行驶里程数,细节数据需要调查员进行评估测算,这给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带来一定影响。
(三)部分车型搜集困难
大于2吨小于4吨和大于4吨小于8吨的载货车辆的调查难度很大,其余类型车辆都完成了所需的样本量,而2吨到8吨的载货汽车只有5辆,经过多个调查点的走访,才完成调查。
(四)经营状况不容乐观
一是货运车辆较上年有所增加,而货源较上年有所减少,加之经营成本加大(油价上涨,维修费用增加),货运车辆经营利润不大。二是私家车的增多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出行方便,但也是营运客车客源减少的主要原因。客源减少,运输成本加大,导致营运收入明显减少,营运客车经营不很理想。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交通能源消费调查工作的相关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效率。
2、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围绕交通能源消费调查工作,对调查对象进行讲解、宣传,打消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及抵触情绪,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及支持率,确保统计调查源头数据的客观、真实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