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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情况调研简析

索引号 620722045/2023-0009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5-16 10:31:21 是否有效

近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轮重点选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农村司函〔2023〕23号)要求及甘肃省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关于开展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民乐县统计局积极部署,合理安排,在县辖区内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户(其中合作社10户、专业大户10户),普通农户30户左右进行了调研。

一、在保障种粮主体收益制定的政策及落实情况

民乐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制定了《民乐县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2023年粮油种植指导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10个镇党委、政府签订稳定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镇与各村也签订了稳定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县委出台1号文件,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保障小麦种植面积;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粮食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生产线建设;安排资金3800万元,支持马铃薯全产业链发展;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马铃薯气调库等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动员引导群众算政治账,积极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民乐贡献。扎实开展耕地“非农化”整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食生产、农田灌溉挂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在提升种粮主体收益采取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实行节水灌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行节水灌溉,减少不必要的水源浪费,提高用水效率。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改进耕作措施,降低机耕费用。主要是平整土地,小田并大田。对平整后的土地实行条播,这样不但利于机耕机播,而且利于作物群体优势,从而减少生产成本。例如播种玉米、马铃薯时,不旋耕,直接开沟播种,可减少播量也可节省机耕费。

(三)选用抗病虫的高产优质新品种。通过选用优质品种,可以减少病虫发生次数和面积,从而减少农药用量,其次合理安排茬口、优化耕作措施、实行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防治病虫所需费用,也可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在促进种粮主体增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存在的问题: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持续走高,人工成本逐年递增,土地流转费用居高不下,种植粮食作物利润空间十分有限,尤其是种植小麦风险大、效益低,客观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种粮积极性。

对策建议:一是将落实粮食面积情况纳入调研视察重点内容,进一步靠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国有粮食企业执行责任,持续加大粮食种植补助力度,保障种粮主体收益。二是全面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资金等惠农政策。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公司+基地+标准化+农户”订单生产合同,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营销大户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和收购点,实现“种有定向,销有方向”,持续带动种粮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