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45/2025-00151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统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1-25 17: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总体概况
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共130户,其中教育行业26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9.6%;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18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8.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3.1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66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1.8%;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8.9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户,工资总额同比增长3.6%。
二、从业人员人数及平均工资
上报的6个行业中,3个行业从业人员为正增长,3个行业为负增长。其中:科研行业从业平均人数同比增长3.66%;水利行业从业平均人数同比增加9.62%;公管行业从业平均人数同比下降0.11%;卫生从业平均人数同比增长3.16%;教育行业从业平均人数同比下降2.89%;文体娱乐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同比下降31.58%。
分行业看,6大行业平均工资都成正增长。其中,科研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06%;水利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2%;教育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39%;卫生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31%;文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3.66%;公共管理16.11%。
三、支撑因素
本季度劳动工资核算延续上涨态势,呈现显著涨幅,核心驱动因素聚焦于重点行业特定人员薪酬的集中发放与相关补贴的精准兑现,具体源于四大领域的薪资支出落地与人员结构调整,有效推动了整体工资水平提升。
(一)教育行业专项薪资发放成为核心增量。教育领域作为本季度工资支出的重点板块,集中落实多项人员薪酬发放工作,合计贡献1260万元工资增量,有力拉动了整体工资涨幅。具体来看,一是全面保障代课教师与特岗教师薪酬权益,按既定标准足额发放两类群体本季度工资,确保基层教育教学力量的薪资稳定;二是针对高校未就业大学生相关薪资支出进行兑现,为特定群体提供生活保障与就业支持;三是持续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按时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工作者收入差距;四是妥善落实春学期学校后勤人员薪资,对财政负担的炊事员工资进行集中发放,保障学校后勤服务队伍稳定。
(二)卫生行业重点人员薪资按期兑现。卫生行业围绕基层医疗服务队伍建设,精准落实相关人员薪酬发放,本季度共计支出500多万元。此次薪资发放重点覆盖三类人群:一是扎根基层的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其薪资的按时发放为基层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卫人员,通过及时兑现薪资,激发其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卫生机构聘用的临时聘用人员,统一发放7月—9月份工资,有效规范卫生行业用工薪酬管理,稳定基层卫生服务队伍。
(三)公共管理等领域补贴政策落地。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领域,围绕工作人员待遇保障,落实相关补贴发放政策,进一步推动本季度工资涨幅。具体为按规定发放车补,解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费用问题;同时兑现基础绩效,将绩效薪酬与工作履职情况挂钩,既保障了工作人员基本待遇,又通过绩效激励提升工作效率,助力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服务质量提升。
(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人员与薪资双增长。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成为本季度劳动工资增长的新助力,呈现从业人员与工资总额同步提升的态势。从人员层面看,该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明显增加,核心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新增16名工作人员,充实了污水处理、环境维护等关键岗位力量,为行业运营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撑;从薪资层面看,伴随从业人员增加及正常薪酬发放,该行业工资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3万元,不仅反映出行业用工规模的扩大,也体现了对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有效保障,进一步丰富了本季度劳动工资增长的行业构成。
四、意见建议
(一)健全增资政策,保障工资平稳增长。我县教育、卫生行业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存在临聘人员或新增人员的单位,受财政状况波动影响,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缺乏持续性的问题。导致部分薪资无法在三季度统计期内完成核算与上报,不仅影响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对全县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形成干扰,进而制约县域经济运行分析与决策。对此,建议建立常态化工资发放机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教育、卫生等行业专项薪资及新增岗位薪酬发放,确保每季度工资发放额度相对均衡。通过强化财政统筹与单位内部管理,实现工资数据应统尽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数据基础。
(二)优化财政预算与资金管理。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将教育、卫生行业专项薪资、水利领域新增人员薪酬及公共管理领域补贴发放等刚性支出项目纳入县级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前做好资金测算与预留,避免因预算不足导致三季度资金拨付滞后;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财政预算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三季度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发展需求及时优化资金分配方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绩效资金管理,进一步细化公共管理领域基础绩效激励资金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指标与季度工作重点紧密衔接,规范发放流程,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科学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