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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张掖市 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 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5-17 15:56:10

各镇(社管委)、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关心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的通知》(张退役军人发〔2021〕14号)要求,推荐民乐籍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旨在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拥军、崇军、爱军、尊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担当新使命,奋进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具有民乐户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中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占比4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条件

全县各行各业中成就杰出、贡献重大、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服现役期间功勋卓著,退役后永葆革命军人本色,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成绩突出。

2.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无惧无畏、科学防护,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3.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治理中,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榜样作用的“兵支书”“兵委员”。

4.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创业典型和致富能手。

5.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保持军人本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6.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成就,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7.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孝义美德,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8.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9.在其它领域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推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杰出代表。

(二)“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条件

具有很强时代性、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中退役军人占比不低于40%,在集体中发挥中坚骨干力量,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积极支持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以退役军人为主,组建志愿服务队,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积极作为,做出较大贡献。

3.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经常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4.在乡村振兴、创业创新等工作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立足单位职能,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在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明显,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6.在其它领域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推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

(三)不得评选的条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或集体,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个人或集体负责人(法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个人或集体内部发生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它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不适宜宣传的情形。

已经去世或曾获评“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的个人不再申报。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5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选树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

(二)逐级推荐5月20前)。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各推荐1名个人1个集体,如确无合适人选或集体,可不推荐。

(三)确定人选(530日前)。县上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和“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

(四)媒体公示6月25日前)。市上对确定推荐的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广泛监督。

(五)公开发布(待定)。市上将结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94周年活动和双拥晚会,对评选的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进行通报,举行发布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此次选树活动。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所推荐的集体或个人按照要求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附件3、4)。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0日前上报推荐情况,上报材料包括: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2000字以内单行事迹材料;个人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生活照片5张,集体工作照5张;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以上内容均附电子版。

附件:1.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个人)

2.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集体)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个人)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集体或个人)

联系人:许力文

联系电话:0936-4555398  13689499972

联系邮箱:7364854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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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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