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张掖市 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 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镇(社管委)、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关心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的通知》(张退役军人发〔2021〕14号)要求,推荐民乐籍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旨在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拥军、崇军、爱军、尊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担当新使命,奋进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具有民乐户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中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占比4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条件
全县各行各业中成就杰出、贡献重大、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服现役期间功勋卓著,退役后永葆革命军人本色,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成绩突出。
2.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无惧无畏、科学防护,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3.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治理中,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榜样作用的“兵支书”“兵委员”。
4.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创业典型和致富能手。
5.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保持军人本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6.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成就,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7.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孝义美德,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8.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9.在其它领域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推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杰出代表。
(二)“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条件
具有很强时代性、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中退役军人占比不低于40%,在集体中发挥中坚骨干力量,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积极支持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以退役军人为主,组建志愿服务队,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积极作为,做出较大贡献。
3.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经常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4.在乡村振兴、创业创新等工作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立足单位职能,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在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明显,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6.在其它领域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推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
(三)不得评选的条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或集体,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个人或集体负责人(法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个人或集体内部发生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它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不适宜宣传的情形。
已经去世或曾获评“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的个人不再申报。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5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选树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
(二)逐级推荐(5月20前)。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各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如确无合适人选或集体,可不推荐。
(三)确定人选(5月30日前)。县上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和“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
(四)媒体公示(6月25日前)。市上对确定推荐的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广泛监督。
(五)公开发布(待定)。市上将结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94周年活动和双拥晚会,对评选的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进行通报,举行发布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集体)”选树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推荐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参加此次选树活动。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所推荐的集体或个人按照要求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附件3、4)。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0日前上报推荐情况,上报材料包括: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2000字以内单行事迹材料;个人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生活照片5张,集体工作照5张;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以上内容均附电子版。
附件:1.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个人)
2.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集体)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个人)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集体或个人)
联系人:许力文
联系电话:0936-4555398 13689499972
联系邮箱:736485407@qq.com
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