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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98/2021-0013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11-15 16:02:15 是否有效

各镇、社管委:
    为全面摸清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打牢服务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精准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民乐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安排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此项工作要为下一步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提供详实基础数据,因此要求工作中务必做到人员全、要素齐、信息实、数据准。

建档立卡工作在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首页建档立卡模块进行,其网址为:http://59.255.20.130:7001/portal/#/login。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客观原则。采集信息应满足业务需求,数据应与事实相符合。

(二)左右衔接原则。本次建档立卡数据要主动与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相互衔接,互相比对印证,消除数据矛盾。

(三)动态更新原则。对新退役人员即时登记。系统内数据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今后使用数据均为上季度末最后一次数据。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每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明白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好建档立卡工作,努力做到“宣传不漏户、登记不漏人”,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真实。

(二)建档立卡登记。各镇、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并提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积极发挥基层一线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引导服务对象正确填写,完成离线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信息录入后即可提交审核。

四、工作要求

各镇(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录入、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并上报。具体操作要求参考培训视频(发钉钉群)。

工作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联系人:边宁    联系电话:15293608073   0936-4291689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