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8/2022-0005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3-11 09:39:07 | 是否有效 | 是 |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相片等内容,既便于识别,又体现尊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将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于2022年2月底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优待证申领和制发工作。目前,我局正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设备升级调试、工作筹备等相关工作。
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工作(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附后)。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工作后,按照以下程序申领: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地在我县的人员应向户籍地镇(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对户籍地不在我县的申请人,持在常住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常住地房产证明的,可以在我县申领优待证。申领顺序。申领工作按照先面向复员军人、“三属”等信息档案完整对象开放,然后再面向其他对象开放的顺序进行。申领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后提出申请。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申请人安排时间,应引导申请人通过网络提前预约,避免人员过度集中。(2)网上申请。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3)入户办理。对年老体弱、残疾行动不便的对象或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经本人及其家属申请,由所在镇(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办理,提供上门服务。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也可登录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或关注“民乐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了解优待证相关工作动态。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县各服务中心(站)联系电话
2、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提供材料清单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全县各服务中心(站)电话
民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936-4291689
南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7834266788
永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9993621887
民联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5379719677
洪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5594088080
三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9993638445
六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9909367119
顺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7793628871
丰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7793682332
新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7789367200
南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3689366406
社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 18293606309
附件2: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提供材料清单
一、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