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7/2026-0003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医保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医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06 16:55:51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民乐县福德康医药超市等4家零售药店提出定点协议管理申请,我局按规定进行了资质审查,并对符合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条件的4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上述4家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民乐县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36—4461573
附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