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民任字〔2020〕1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0-01-21 15:44:4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党委,生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市驻民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经2020年1月13日县委第79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晓云同志任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该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原职级对待。
中共民乐县委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