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18-9445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17-04-21 15:59:36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人大常发〔2017〕9号
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向荣杨爱萍辞去民乐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4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民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杨向荣、杨爱萍辞去民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民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