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1/2025-0064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丰乐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丰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5-19 17:18:49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丰乐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四级七天”调解法,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村干部及网格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围绕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等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摸排,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及时调处化解矛盾。同时,围绕村级发展重点事、群众反映烦心事、村级治理公共事,组织村民开展说事议事,实现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
建立健全镇、村、网格调解网络,选优配强调解队伍。镇级层面,整合司法所、综治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力量,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村级层面,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吸纳老党员、老干部等担任调解员;网格层面,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发现和上报矛盾纠纷线索。
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利用村民微信群不定期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及法律咨询渠道,积极组织干部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以实际案例说法,向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升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借助法律途径来表达个人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遇事用法、做事守法、办事依法。
下一步,丰乐司法所将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辖区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