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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1/2021-00619 发文字号 丰政发〔2021〕1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丰乐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丰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14 21:12:33 是否有效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和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民食安委发〔2021〕1号)及《甘肃省乡镇(街道)食安委办工作规范》文件精神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丰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食安委组成人员

主  任:张重英  丰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主任:任  钊  丰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张世爱  丰乐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    丰乐镇党建办主任

许海荣  丰乐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杨发霖  丰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邢国虎  丰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钱立福  丰乐派出所所长

赵吉祥  丰乐卫生院院长

李德荣  丰乐镇武城村村委会主任

张定裕  丰乐镇易湾村村委会主任

张泳生  丰乐镇何庄村村委会主任

胡兴禾  丰乐镇卧马村村委会主任

张之伟  丰乐镇白庙村村委会主任

黄福天  丰乐镇张满村村委会主任

郝    丰乐新庄村村委会主任

何祥寿  丰乐镇双营村村委会主任

田雪珍  丰乐镇刘庄村村委会主任

马世文  丰乐镇涌泉村村委会主任

镇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在丰乐市场监管所,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镇长任钊同志兼任,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张世爱、丰乐派出所所长钱立福和丰乐卫生院院长赵吉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委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镇食安委及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镇食安委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丰乐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丰乐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

2.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检查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3.综合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辖区内食品安全重大工作及其它事项。

(二)镇食安办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镇食安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督促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拟订辖区食品安全计划和年度监管任务,并协调推进实施;分析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建议;

3.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镇食安委决定、决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工作;完成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现将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镇党建办。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精神,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制定。

(二)镇财政所。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三)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食品安全信访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状态,及时反馈信息。

(四)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市场监督所进行日常管理和确保后勤保障等。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

(六)丰乐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镇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职责;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专利保护;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定量包装的计量监督;负责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七)丰乐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犯罪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活动;支持、协助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八)镇卫生院。负责对自来水供应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卫生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伤者的医疗救治,协调组织疾病防控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

(九)丰乐学区。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十)各村委会。负责按要求参加镇食安委召开的食品安全会议,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公众广泛参与,推动社会共治格局。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承担村上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镇食安委。

各成员单位还承担镇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工作中事宜由镇食安办解释;具体工作职责中未尽事项,由镇食安委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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