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7/2022-00745 | 发文字号 | 洪政发〔2022〕2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洪水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洪水镇 |
生成日期 | 2022-08-18 15:47: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村、镇属各相关站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洪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建生 洪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谢兴举 洪水镇党委副书记
王沛天 县司法局洪水司法所所长
杨 虎 县公安局洪水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朱爱萍 洪水镇纪委书记
李 勇 洪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重建 洪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继弢 洪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丽霞 洪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姚文涛 县财政局洪水财政所所长
樊信华 洪水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振民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雷立强 洪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洪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王沛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若洪水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替。
洪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