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民联镇>>村务公开

民联镇屯粮村村规民约

索引号 620722076/2022-011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民联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民联镇
生成日期 2022-11-15 10:37:43 是否有效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新农村,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和快递。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严禁猎取、贩卖、食用野生动物。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护林员、护草员防火设备配备,定期检查完好情况。

5.对村内、 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清洁村庄

1.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开展清洁村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村庄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部、保洁员及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2.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内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处理。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每周五组织全体村民集中打扫全村及户内卫生。

3.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不得堆放柴草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晾晒柴草和牛羊粪;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事由红白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鼓励村民不索要高额彩礼、财物,杜绝高价彩礼,婚假彩礼不高于6万元,礼金不高于100元、酒宴每桌不高于600元。白事不上烟酒,宴席限定为五香饭或牛肉粉汤。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6.以“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和“好媳妇”、“好公婆”、“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为依托,建立健全村内“道德银行”,对村民善行义举实行积分制管理。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批评,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本《村规民约》经2022年6月8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抄报村委会及民联镇人民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全体村民共同遵守、自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