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9/2022-00180 | 发文字号 | 民文体广旅函〔2022〕69号 |
关键词 | 发电项目初选址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1 15:45:03 | 是否有效 | 是 |
国能民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民乐三墩滩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初选址征询有关意见建议的函》收悉后,经我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工程用地范围内没发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同意此设计方案。在施工期间,若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我局,进行抢救性发掘。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