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2-00191 | 发文字号 | 民林草发〔2022〕277号 |
关键词 | 勤俭节约;监督管理;“两簿一单一台账”;“六严禁”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林草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8 15:44:22 | 是否有效 | 是 |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林草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下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监督管理范围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范围:是指局属相关单位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二、车辆管理内容
各单位车辆实行“两簿一单一台账”(即加油登记簿、车辆行驶登记簿、派车单、车辆费用台账)管理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规范派车管理。建立和完善派车制度,车辆使用必须签批派车单。派车单上须注明派车事由、日期、派往地点等,用车人必须签字,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二)做好行车记录。每车一册车辆行驶登记簿,车辆驾驶员要详细记载出车日期、乘车人、出车事由、行驶路线、行驶里程等事项,必须做到行车当日记载。
(三)做好加油记录。每车一册加油登记簿,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次加油后如实记载加油日期、加油数量、油料价格、金额等事项,不得弄虚作假。
(四)建立车辆费用台账。要做到一车一台账,车辆驾驶员要详细记载车辆耗油、保养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违章罚款等各项费用,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月底进行汇总。
三、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内控管理
(一)严格公务用车费用预算及管理。各单位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对单位车辆费用年初进行严格预算,下达每辆车的内控费用限额,认真落实派车制度和行车登记制度,严控百公里油耗和维修保养指标,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公车费用节俭高效。
(二)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局确定的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车辆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管理。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在休息日、节假日、下班期间实行入库管理,定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群众举报查实的,对单位负责人及驾驶人员进行处理。
四、车辆使用实行“六严禁”制度
(一)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休闲度假、扫墓、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
(二)严禁擅自驾驶公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中的非专职、兼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特殊行业允许驾驶的除外)。
(三)严禁擅自将本单位车辆借给本单位固定驾驶人员以外的人员驾驶。公务车辆原则上配备专职驾驶人员,个别车辆较多的单位可适当配备兼职驾驶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四)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用公款和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五)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擅自借用驾驶私车从事公务活动。
(六)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包租无营运资质的车辆进行公务活动。
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重要意义,带头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经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