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3-00290 | 发文字号 | 民发改〔2023〕82号 |
关键词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17:14:5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相关单位、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
现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发改价格〔2023〕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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