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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57/2024-00050 发文字号 民交字(2023)17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15:57:34 是否有效


2023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宣传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把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关键少数”,推进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本年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法治交通建设,不断健全党组领导全局开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公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统筹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信用交通、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法治交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坚持科学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带头学法、守法,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努力为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坚持公众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制定并下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从七个方面研究部署了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使法治建设工作干有标准、行有方向。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开公示行政处罚办结情况,坚持执法过程完全记录原则,推进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分级审核决定工作机制。坚持民意导向,突破“强势执法”“特权执法”的思维模式,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公平,努力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3件,行政许可事项144件;共开展路政巡查162次、运政检查124次,检查各类车辆2086台;清理排除打场晒粮、非公路标识等涉路安全隐患21处;依法查处办结路产损坏案件2起,实施超载超限行政处罚案件85件,卸载货物387.4吨,收缴处罚40余万元;治理抛洒遗漏运输车辆12起;约谈重点货物运输企业8家,发放源头告知书30余份;查扣并处罚非法营运“黑车”8辆;处罚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拒载甩客等27起,收缴罚款7.26万元;纠正出租车、公交车不文明行为12起。严格落实“红黑榜”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发布“红黑板”7期,落实红榜驾驶员40人、黑榜驾驶员45人,有效提升了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遏制了辖区非法营运蔓延态势,对非法营运群体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抓好执法能力形象提升。一是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聚焦“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问题、其他有关问题等六个方面,全面排查道路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扎实推进我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二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三是健全完善案卷交叉评查考核机制,全力推进案卷制作水平提升,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计划,要求对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112件、行政处罚案卷86件,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四是着力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提升,教育全体执法人员提高政治意识、宗旨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全局54名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开展2023年张掖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及2023年度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培训、在线考试以及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轮训班;同时,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基础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业务水平。

)依法转变职能,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依据新立、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对行政权力下放、取消、新增等导致权责事项变更的问题,强化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以2020年本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对照国家和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时动态梳理、调整完善2023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34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80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二是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实行交通运输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制,重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短板和焦点问题落实工作,深化信息互联共享,服务基层应用。三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事项办理,坚持“四办承诺”,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持续优化50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压缩办理时限;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公布3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和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让“只跑一次”真正落到实处。四是着力提升“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运行质量,完善投诉举报问题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全年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45件,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1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五是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5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项。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单部门双随机抽查7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配合其他部门检查1次,检查企业24户,确保“检查率、公示率、完成率、及时率”达到了100%,切实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一是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立足部门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精准普法,积极打造“执法+普法+服务”模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制作PPT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打造“ 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阵地,利用交通门户网站、“ 民乐交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工作群等,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执法业务培训、考试竞赛等活动,将自主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进一步丰富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法治能力素养。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客运站、道路运输企业、政务服务窗口、收费站等场所发放普法宣传单2000余份,利用单位办公场所、公交车、出租汽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展示交通运输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全面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三是抓住重大节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宪法、民法典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向基层群众普及,在全行业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七)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为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决策,我局聘请甘肃扁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党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我局依法行政高效、合法。一是建立健全本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根据自身权限,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出台各种政策性文件和重要方案均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查,并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推动行政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行政合同的法律风险;完善审查件的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三是完善政务诚信考核指标体系,将本局每次守信践诺情况作为评价内容,按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本局的信任感。

(八)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轻一免”清单》,建立了《民乐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范围内将首违从轻处罚1项、减轻处罚1项与免予处罚的37项行政处罚事项列入清单,督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修订公布和在行政处罚活动中规范适用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大自我纠错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凸显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实现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深度融合。二是把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助力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的有力抓手,按照《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行政约谈、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多样化,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切实发挥行政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市场主体行政检查286次;集中约谈5次,约谈企业数5家;开展行政建议8次,劝导提示17次,实施行政告诫12次,行政指导3次,说服教育14次;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起,减轻违法案件7起,不予处罚案件1起。对行政相对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有力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们虽然完成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常态化工作来抓的思想还不强,需要进一步在全系统形成法治理念普遍共识。

二是执法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全县超限检测设施设备落后,执法车辆老化,办案装备老旧落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与全区域、全方位、全时段执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执法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结合还不够不紧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合力不足,执法人员落实“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制度要求还有待提升。

四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是法律专业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机构编制限制,现有干部职工年龄老化、新生力量匮乏,法制审核力量薄弱,现有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弱,法治宣传及培训工作还有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深化法治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深化法治在行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将法治建设作为常态化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发挥的保障作用。

二是着眼法治能力提升。扎实开展业务专业知识培训,邀请执法专家、骨干授课,从法治理论、执法实务、实战培训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培训。通过会前学法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开展系统性的培训学习,深刻领会主体内容和具体条规,熟练掌握法理法规和适用规则,帮助执法人员全面掌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交通运输事业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理顺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责权明晰、衔接紧密、协作有序、运转顺畅的行业管理机制,强化交通运输法治保障,提高行业管理效能。

四是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要在执法人员中进一步认真开展法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服务宗旨教育,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精神面貌、法治素质、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一个较大的进步。突出政治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交通运输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一流的交通运输法治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