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7/2024-00069 | 发文字号 | 民交发(2024)3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17:25:2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运用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对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维修、驾培经营企业、公路施工企业、出租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二)开展对客运企业监管的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全县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维修、驾培经营企业、公路施工企业、出租运输企业。
(二)抽查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
(三)牵头股室: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
(四)抽查比例
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执行。
(五)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交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从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选派方式,抽取交通执法检查人员,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检查结果公开
由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负责每月将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等股室为成员,制定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业务培训,协调解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交通市场秩序监管职责,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4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汇总表
2.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汇总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