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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全县范围内沿路枯死树木进行清理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28/2025-0015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5-07-18 10:48:48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苗木经营单位:

近期巡查发现,我县部分道路(含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沿线存在枯死树木现象,尤其是国道227线、民南公路、民平路等重点路段,枯死树木不仅严重影响城乡生态环境面貌,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遇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极易倒伏,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车辆损毁、电力通讯中断及交通阻塞等次生灾害。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沿路枯死树木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各苗木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根据林长制的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道路沿线枯死树木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尤其是国道227线、民南公路、民平路等重点路段,已完全枯死、濒临枯死、存在严重病虫害且无挽救价值的树木。

2.各镇、各苗木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清理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清理前要与林草、农业农村、水务、道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接进行审核审批,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标准制定与监督检查,严格确认清理采伐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清理范围,借清理隐患之名乱砍滥伐林木。

3.安全第一,规范操作,清理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作业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装备。在交通繁忙路段、高压线附近等特殊区域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协调交警、电力等部门进行交通疏导和停电配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4.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苗木经营单位要将道路沿线苗木管理纳入林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管护责任人与管护区域。依据苗木生长特性,科学制定灌溉计划,定期开展浇水养护。同时,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及时修剪枯枝、清理杂草,对新植苗木做好支撑加固。切实提升苗木成活率,从源头减少枯死树木隐患。

请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并将采伐审核审批资料、总结报告上报县林草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