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364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5〕5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12 09:44:24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河道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县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堆料场管理秩序,现就加强河道“清四乱”及堆料场苫盖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重要性
河道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堆料场规范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的关键环节。各河道管理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堆料场苫盖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
(一)河道“清四乱”工作:各河道管理单位要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四乱”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1.针对乱占河道问题,要依法依规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河道原貌。
2.对于乱采河砂行为,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规范采砂管理秩序。
3.对于乱堆物料现象,要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弃渣、垃圾等堆积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4.针对河道内乱搭、乱建情况,要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河道内违法乱搭、乱建行为。
(二)堆料场苫盖工作:各河道管理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堆料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砂石、土方等物料进行规范苫盖,防止扬尘污染。
1.堆料场要堆放有序。
2.苫盖材料要符合相关标准,做到全面覆盖、牢固可靠,避免因风吹、雨淋等造成物料流失和环境污染。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请各河道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河道“清四乱”和堆料场苫盖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