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民乐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与堆料场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37/2025-00364 发文字号 民水函〔2025〕5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8-12 09:44:24 是否有效

各河道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县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堆料场管理秩序,现就加强河道“清四乱”及堆料场苫盖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重要性

河道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堆料场规范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的关键环节。各河道管理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堆料场苫盖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

(一)河道“清四乱”工作:各河道管理单位要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四乱”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1.针对乱占河道问题,要依法依规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河道原貌。

2.对于乱采河砂行为,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规范采砂管理秩序。

3.对于乱堆物料现象,要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弃渣、垃圾等堆积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4.针对河道内乱搭、乱建情况,要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河道内违法乱搭、乱建行为。

(二)堆料场苫盖工作:各河道管理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堆料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砂石、土方等物料进行规范苫盖,防止扬尘污染。

1.堆料场要堆放有序。

2.苫盖材料要符合相关标准,做到全面覆盖、牢固可靠,避免因风吹、雨淋等造成物料流失和环境污染。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请各河道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河道“清四乱”和堆料场苫盖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8月5日